疫情期間,外省回來月嫂可以退嗎
疫情防控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相關規定,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,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。因本次疫情具有突發性,任何人都無法提前預見并且也不能克服,故理論上屬于不可抗力。今天廈門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出通告“凡是抵廈前14天內到過湖北等重點疫區的人員,一律集中醫學隔離14天;抵廈前14天內未到過重點疫區的人員,自行居家隔離14天”,且月嫂工作內容是照顧新生兒,根據廈門政策其無法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,合同履約受此疫情影響嚴重,符合上述法律規定,可以退還定金,解除合同。
你好!月嫂一般是短期用工,你們的合同尚未開始履行,因疫情原因,結合你陳述的事實,目前看,2月14日不能直接開始履行。如果你是希望解除合同,則可以要求退還定金。因金額較小,建議與對方協商解決。
因本次疫情具有突發性,任何人都無法提前預見并且也不能克服,故理論上屬于不可抗力。廈門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出通告“凡是抵廈前14天內到過湖北等重點疫區的人員,一律集中醫學隔離14天;抵廈前14天內未到過重點疫區的人員,自行居家隔離14天”,根據廈門政策其無法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,合同履約受此疫情影響嚴重,符合上述法律規定,可以退還定金,解除合同。
根據《合同法》相關規定,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,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。因本次疫情具有突發性,任何人都無法提前預見并且也不能克服,故理論上屬于不可抗力。且廈門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出通告“凡是抵廈前14天內到過湖北等重點疫區的人員,一律集中醫學隔離14天;抵廈前14天內未到過重點疫區的人員,自行居家隔離14天”。根據上述政策,你聘請的月嫂無法履行合同約定照顧產婦及新生兒,因此我個人認為,你可以解除合同,要求退還定金。因金額不大,可以先與對方進行協商。